拖了半年多,房子終於到手,法律途徑解決,前屋主也太無賴,我給他方便,他當隨便,這個社會怎麼了?蠻不講理的人這麼多喔!anyway,到手就好啦!屋況不錯,格局大同小異,整理一下,然後簡單裝潢,就OK了.楊媽媽放話:[我住不慣,可要回桃園去.]我沒意見,BUT,很吵的那一位要一併帶走,who?就是聒噪的樂樂啊!
楊媽媽,妳就這麼一個孫兒,還不認份一點喔!當阿嬤本來就該帶孫子,這是你媽媽我外婆樂樂的阿祖說的喔!媽媽的話是一定要聽的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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